标题 | 2015年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
内容 |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市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按照《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六看”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人岗相适,坚持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面向全市选调一批优秀干部充实到市政府办机关,优化机关干部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选调人数 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2名(其中政府办工作岗位8名,金融办工作岗位2名,法制办工作岗位2名),原则上选调科级及以下人员。 三、选调范围 市直机关、县(市、区)直、乡(镇、办事处)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机密,清正廉洁。 2.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与市政府办现职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二)专业素质要求 1.政府办工作岗位:事业心、责任感强,熟悉文稿起草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文字写作能力。 2.金融办工作岗位:经济、金融、法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以上),熟悉文稿起草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文字写作能力。 3.法制办工作岗位: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以上),熟悉电脑网络或者文秘工作,现从事政府或部门网站管理或者文秘岗位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印发各县(市、区)政府办和市直机关,各县(市、区)政府办负责在本县(市、区)各部门公布,市直机关负责在本单位公布。本方案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内网发布。 (二)报名推荐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各县(市、区)政府办和市直机关根据选调条件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后积极推荐。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至8日。 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填写《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许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告通知”栏下载); 2.电子文件发送要求: ① 邮件名称格式:“姓名+报考岗位”; ② 附件内容:《报名表》、《报名表》电子照片(原件在进入考察阶段时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原件电子照片),近年来撰写的主要文字材料目录及内容; ③ 附件名称格式:“报名表”、“报名表照片”、“公务员登记表”、“文字材料目录”、“文字材料内容”。 3.邮件发送地址:ZFB5819@126.COM 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根据本方案进行初审并加盖公章确认,市政府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审。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由市政府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进入面试人员由市政府办负责通知本人。 (五)确定考察对象 市政府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文字表达能力和群众公认度。 (七)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公示、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在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的,办理调入手续。调入人员原则上保留原职级,任职时间认定截至2015年10月1日。 咨询电话:2965819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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