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宣城市公安局面向全国选调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 | |||||||||||||||||||||||||||||||||||||||||||||||||||||||||||||||||||||||||||||||||||||||||||||
内容 | 按照《2015年宣城市公安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宣城市公安局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传真的报名表原件、近期1寸照片4张; 3、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人民警察警衔审批表》(首授审批表及最近一次变动审批表)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人员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 5、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11月13日(周五),具体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西边附楼一楼,即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对面。 二、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初步拟于11月22日(周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列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须于11月19日通过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面试费70元/人,并在网上打印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见附件2);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办理领取面试通知书、缴费等面试确认手续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不再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0563-3372280,监督电话:0563-3372352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公务员局 宣城市公安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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