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江苏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事宜公告 | |||||||||||||||||||||||||||||||||
内容 | 一、关于录取通知书和调挡通知 书面录取通知书和调档通知将在6月15日前后一同寄发,寄发地址:考生去年研究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本校(镇江校区)考生6月16日后到研招办(东校区新实验楼8楼)凭身份证自取,具体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关于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镇江市以外党员介绍信抬头:‘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转往单位:‘江苏科技大学’; 镇江市内党员介绍信抬头:‘中共江苏科技大学党委’,转往单位:‘你处’。 三、关于调档 非定向的考生应寄送考生个人档案,按以下地址EMS寄送至我校:
四、关于户口转移 户口关系是否转入由考生自定,如需转户口者,应携带《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项目应填写清楚完整(籍贯和出生地必须注明XX省XX市或XX省XX县,姓名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必须一致,迁移证上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实际持有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以及录取信息上的身份证号码一致,迁移证不得涂改,且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新生户口迁入时间仅限2016年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考生均须填写《新生户口信息登记表》,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http://yjsb.just.edu.cn/tabid/203/ArticleID/545/Default.aspx)。 户口转入地: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冶金专业研究生户口转入地:江苏省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 其它有关事宜详见书面录取通知书,及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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