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青岛海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 |||||||||||||||||||||||||||||||||||||||||||||||||||||||||||||||||||||||||||||||||||||||||||||||||||||||||||||||||||||||||||||||||||
内容 | 按照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青岛海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2月25日在青岛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 2月24日,我关将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审。请考生务必于2月24日15:00—16:00,带齐《关于青岛海关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中要求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按时到场接受复审。复审地点为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19号海关总署青岛教育培训基地综合楼1楼大厅。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2月25日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全部于当日上午8:15前报到完毕,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截至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面试报到地点为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19号海关总署青岛教育培训基地综合楼1楼大厅。 三、面试成绩发布 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0分制)/4+面试成绩(100分制)/2。我关将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及手机短信发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体能测评 通过面试人员将于2月26日上午集中组织体检。体检在山东省公务员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青岛海关统一支付。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 报考缉私警察职位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规定,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将另行通知。体能测试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时报到,抽签确定面试的考场、次序。 (二)考生在候考室内集中等候面试,候考期间须将通讯工具关闭,并上缴统一保管。 (三)考生参加面试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考生在青岛面试期间食宿自理。根据工作需要,海关总署青岛教育培训基地在面试期间不接受考生住宿安排,请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五)考生需携带本人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六)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座机、电邮联系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信息。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青岛海关,未及时告知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面试前,我关将随时更新、发布有关安排、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青岛海关官方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六、面试人员名单 (同一职位按考生准考证号排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瑞鹏 联系电话:0532-82956811;0532-82956813 传真:0532-82956804 联系地址:青岛市西陵峡二路2号青岛海关人事处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青岛海关 2016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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