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 |||||||||||||||||||||||||||||||||||||||||||||||
内容 |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资格复审以及个别考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面试等情况,经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批准,按照各招考职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25人进入面试,具体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现场复核 请所有考生携带资格复审时邮寄的所有材料原件,于2016年2月24日下午1时30分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机关门口集合,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会议室接受现场复核。 三、专业考试 现场复核结束后随即进行专业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形式,时间约为2个小时。综合文秘岗、活动协调岗和调研岗主要考察公文写作能力,财务岗主要考察会计实务。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别于2016年2月25日和2月26日上午进行。 (一)报考综合部门综合文秘岗职位的考生于2月25日全天进行面试。请报考该职位的所有考生于当日上午8:20前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机关门口集合。 (二)报考业务部门活动协调岗职位的考生于2月25日上午进行面试。请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20前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机关门口集合。 (三)报考中直党校财务岗职位的考生于2月25日下午进行面试。请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2:50前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机关门口集合。 (四)报考业务部门调研岗职位的考生于2月26日上午进行面试。请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20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机关门口集合。 面试分别于当日上午9时、下午1时30分开始。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专业考试和面试资格。 (二)现场复核和面试前,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请考生合理安排好时间。 (三)考生按照报考职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时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候考室,自行携带的,须暂时交由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五)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面试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不得逗留,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六)请考生面试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我委电话可能无来电显示,请注意接听。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号(可乘坐地铁4号线由灵境胡同站下车后向北300米至丰盛胡同)。 联系方式:010-66171298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组织部 2016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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