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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委政法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佛山市委政法委委员会科员 二、选调人数:4人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男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2年以上; (三)科员职务;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公共管理、政治学、汉语言文学等; (五)有政法、政策法规研究、社会管理、群众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要求的人员可于2016年4月8日前将材料寄至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员会(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2号楼10楼232室,邮编:528000,联系电话:0757-82366101,82366108,联系人:张先生、陈小姐)。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我委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面试和笔试,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三)体检和考核:体检按照公务员转任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主要对选调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 (四)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核合格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中共佛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3月4日 附件:佛山市政法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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