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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报考人员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县、乡基层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其中:有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时间应满最低服务年限;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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