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遂宁市委组织部从优秀社区干部中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
内容 |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社区干部中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激发基层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德才兼备、择优录用原则,面向全市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选拔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和范围 面向全市优秀城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公开选拔7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选拔: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拘留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 6.近5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3年及以上(2013年3月31日以前任职)的现职人员(担任两项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 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表彰表扬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组织报名。凡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到县(区)委组织部、遂宁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报名,填写《遂宁市从优秀社区干部中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提供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报名时间:2016年3月22日至3月25日;报名地点:任职所在地的县(区)委组织部、遂宁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 (二)资格审查。各县(区)委组织部、遂宁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根据选拔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县(区)纪检、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资格审查必须严格把关,并贯穿选拔全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选拔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追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凡发现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随时“放下”。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26日至3月31日。经过县(区)、园区审查,拟选拔职位数量与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5时,则相应调减拟选拔职位数量。 (三)综合比选。比选采取笔试和面试(大评委制)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与选拔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拉通排位(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选时间:2016年4月上旬。 (四)组织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建议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书面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组织开展考察。 (五)组织考察。由市县(区)委组织部、遂宁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组建考察组,按干部考察有关程序开展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延伸考察、专项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人选政治立场、德才素质、工作实绩、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廉洁自律等情况,特别注重听取党员群众和基层干部的评价,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六)组织任用。根据考察结果,市委组织部按照人岗相适、工作需要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各县(区)委组织部、遂宁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将拟任人选纳入街道或其他科级干部人事安排方案,县(区)召开常委会(园区召开党工委会)研究讨论确定人选。 四、纪律与监督 各地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825--2240007、12380 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16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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