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南充市营山县纪检监察教育中心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中共营山县纪委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营山县监察局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纪检监察教育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营山县纪检监察教育中心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系营山县在编在岗且档案身份为干部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 3.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4.身心健康,形象端正,团结同志,情趣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考调人选: 1. 尚在试用期及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2. 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二)岗位要求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较好完成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二、考调程序及方式 (一)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按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与考调岗位人数比例不低于5:1。考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该比例的,由考调单位调减该岗位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 (三)笔试。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笔试、阅卷和成绩发布。笔试总分100分,权重占考调总成绩的70%。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 (四)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总分100分,权重占考调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五)体检。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取舍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委托相关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调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进入试用。 因体检、考察、公示确定为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从报考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取舍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八)试用。时间3个月,期满经过考核,合格者按程序调入,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九)办理调动手续。由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并报请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相关公告在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srsj.gov.cn )、营山县电视台上发布。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开考调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两寸近期同版彩色照片3张。 四、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8日-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 中共营山县纪委办公室(地址:县委七楼,电话:8221253)。 中共营山县纪委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 营山县监察局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5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