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招考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我厅面向市内公开招考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市委办公厅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共5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考选调公务员岗位设置表》所列岗位条件要求。 2、中共正式党员。 3、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具有深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委任制和聘任制身份公务员均可报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报考的,要求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和所在单位干部调配有关条件规定,通过选调后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确定为科员。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试用期未满尚未任职定级的;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拟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单位同意调出函,无法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3月28日至4月2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后楼113房,邮政编码:518006。联系电话:88136243、88133208,联系人:杨先生、黄小姐。不接受现场报名。1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寄来材料恕不退回): 1、本人亲笔填写《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公开招考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深圳组工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下载,见附件2);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3、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在笔试阶段核查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上述材料第1、4项的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2659124@QQ.com。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秘书处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2016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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