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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林志瑜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4月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     公示时间:2016年4月1日至7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     邮政编码:543002     监督电话:0774-3817161     附件:梧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wzrc.gx.cn/ds/wz/Article.aspx?ArticleID=72862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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