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广安市供销合作社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供销合作社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其中,综合管理1名,财会统计1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范围内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岁; 4.具有2年以上(截止2016年4月18日)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通过公招录用的乡镇公务员或定向考录的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达到公招时确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前锋区报考人员需经本单位和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新录用公务员未满服务年限的(截止2016年4月18日)或不符合调动相关规定的。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地点:广安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广安市城南兴安下街27号),联系电话:2360628。 2.时间:2016年4月18日—5月5日工作时间。 3.程序和要求:参加遴选人员只能报1个职位,报名者需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广安市供销合作社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需携带《广安市供销合作社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取消该职位遴选名额。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文字表达能力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职位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5.若总成绩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6.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职位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走访等方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3.如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节假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广安市供销合作社顶岗试用3个月。 (五)调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26-2360996(市供销社纪检组) 六、本公告由广安市供销合作社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安市供销合作社 2016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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