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吴丝美同志(附件)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5月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时间:2016年4月26日至5月2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三江县古宜镇江峰街7号 邮政编码:545500 监督电话:8612223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 附件:三江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xlz.lss.gov.cn/newsShow.aspx?id=5199734055650837100&mCode=000408040202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备注 |
1 |
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人民政府 |
三江侗族自治县八江镇人民政府 |
安监助理0200850010011 |
吴丝美 |
女 |
侗族 |
15102523305 |
115.5 |
84.8 |
3 |
203.3 |
考生怀孕,延期体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