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珠海市金湾区全国选调公务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个单位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3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2。 2、以下人员不予选调: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之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以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8日17时30分止(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或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选调公务员+选调职位代码”字样): 1、《珠海市金湾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1);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均需填写选调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采集表请采用以下格式:选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后6位)。 (四)报名地址:邮寄报名材料者请将资料邮寄到: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公务员管理股)(地址:珠海市金湾区湖心路口行政办公中心大院7号楼204室,邮编:519090)。电子邮件报名者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汇总发至电子邮箱:L47025@126.com、JWRSJ123456@126.com。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6-7263996。 四、筛选确定人选 根据报名材料和资格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察等形式了解报名人员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未通过筛选的,不另行通知,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体检 考察人员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上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1、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4、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 5、选调人员主动放弃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因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原因取消选调资格的,是否递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7263996(珠海市金湾区人社局)。 珠海市金湾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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