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黄广燕同志为公务员(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5月1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5年5月9日—5月15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竹溪路88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530021 监督电话:0771—5679021、0771—2619001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5月9日 附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二)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6b583772-7501-48cc-97ff-a60100968aca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南宁市马山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一(010001008001) |
黄广燕 |
女 |
壮族 |
15101070326 |
119.4 |
69.4 |
0 |
18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