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陈明艳同志(详见附件)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5月17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时间:201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535499 监督电话: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7—6525097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7--2817199 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1日 附件:灵山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怀孕暂缓录用)详情请参考:http://www.gxqzrc.com/ds/qz/Article.aspx?ArticleID=73517
灵山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怀孕暂缓录用) |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钦州市灵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灵山县伯劳工商所 |
综合岗位070059010001 |
陈明艳 |
女 |
汉族 |
15107034112 |
114.5 |
74.35 |
0 |
188.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