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中共南乐县委组织部面向全县选调部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有关工作。 中共南乐县委组织部 2016年5月30日 中共南乐县委组织部面向全县选调部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组织工作发展需要和部机关缺编情况,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原则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及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进一步优化机关干部来源、经历结构,努力建设高素质组工干部队伍。 二、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县,从现有公务员队伍中拟选调5名科员级工作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政治、业务素质优良,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与县委组织部现职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没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组织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工作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报名时仍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实施方案 本实施方案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南乐党建网公布并发至各相关单位,由各单位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二)报名推荐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与领导干部实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6月3日,报名地点为县委组织部干部室(综合楼211房间)。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①《南乐县党组织推荐干部表》或《南乐县领导干部实名推荐干部表》;②《中共南乐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word电子版、含照片);③2吋免冠照片3张(附电子版);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推荐情况,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终。选调比例不低于1:6,如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可适当减少选调人数。 (四)组织笔试 笔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将人员名单提交部长办公会研究。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文字工作能力和群众公认度。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提供近三年工作总结和主要表现材料各一份(附电子版)。 (六)面试 顺利通过组织考察的人选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笔试、面试成绩通知本人。 (七)组织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中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严格组织进行。体检若有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依次予以递补。 (八)酝酿人选 召开部长办公会,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酝酿提出人选名单,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和借调试用 在南乐党建网和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的,借调试用半年。 (十)定岗使用 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初步定岗使用意见,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上岗。 (十一)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借调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领导 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部内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及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参加。 附件: 1.南乐县党组织推荐干部表 2.南乐县领导干部实名推荐干部表 3.中共南乐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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