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6年佛山市救助管理站选调公务员公告 |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救助管理站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救助管理站科员,共3名。 二、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已满试用期); (二)科员职务;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七)身心健康(以医院体检为准); (八)须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并承诺选调后在我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 (九)选调职位及专业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10日(星期六、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佛山市民政局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206室)。 联系电话:0757-83039552。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须亲自到场报名,提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目前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近期免冠红底一寸彩照2张。 (三)资格审查:收到材料后,工作人员将认真审核材料,并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待定。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笔试考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位003信息管理岗位,面试要加试实践操作)。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分数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人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市民政局确定是否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选调: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经佛山市民政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佛山市民政局政务网站相关信息。 佛山市救助管理站 2016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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