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在南溪区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0-45岁之间,具体见岗位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表》中各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6 月 16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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