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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7月26日 资格复审地点: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由大邑县纪委监察局、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邑县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 (3)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务员管理部门鲜章; (4)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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