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5年自治区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陶媛经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合格,符合遴选条件,拟转任至遴选机关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反映拟转任对象存在不符合遴选条件问题的,可采取写信、电话或来访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经调查核实,如果拟转任对象存在影响选调问题的,将取消转任资格。 来信举报请寄: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邮编:750066)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邮编:750001)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与职位管理处(邮编:750001) 举报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951—6669312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951—5099016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与职位管理处:0951—5099005 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 附件:2015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员名单(第六批,1人)详情请见http://www.nxpta.gov.cn/gwyks/201606/t20160615_4076088.html
序号 |
姓名 |
考试成绩(60%) |
组织考察(40%) |
综合成绩 |
1 |
陶媛 |
78.96 |
89.65 |
83.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