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普洱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2016年遴选面试名单公告 | |||||||||||||||||||||||||||||||||||||||||||||||||||||||||||||||||||||||||||||||||||||||||||
内容 | 普洱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 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第(4)号 根据《普洱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普洱市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目前已完成笔试、经历业绩评价工作。根据笔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名单 (一)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男)(岗位代码01)
(二)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女)(岗位代码02)
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一)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男)(岗位代码01)
(二)政府法律顾问和行政调解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女)(岗位代码02)
若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请于2016年6月30日下午17:30前向普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提交书面查分申请。由普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托受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的纪委第一纪工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查分,并将查分情况告知。联系电话:2189085。 三、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6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09:00-11:30; 地点:普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会议室(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 方式: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和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4日上午09:00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若准考证遗失,请于面试前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补办)准时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读面试规则和注意事项后,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开考前10分钟(08:5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2.面试时,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引领考生到考场进行面试,其余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注: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或环节中,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普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取消遴选资格。 咨询电话:2189085(普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监督和举报电话:2828223(普洱市纪律派出第一纪工委) 业务咨询电话:2129579(普洱市人社局事业科) 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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