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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眉山市检察系统公招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我市2016年检察系统公招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经资格复审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递补,确定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 2016年7月11日(星期一) 三、面试地点 面试考场设在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楼(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楼)。 四、注意事项 请于面试当日早上8:30前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候考室。上午8:30封闭候考室,证件不齐或者迟到者不准入场,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中的《面试规则》,并严格遵守。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8509203。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5日 附件:2016年眉山市检察系统公招面试人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mspta.gov.cn/NewsDetail.aspx?ID=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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