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伦俊芝同志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南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7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南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7月20日—7月26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2号14楼1408室,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5829292、0771—2619001 中共南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附件:中共南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nnrkz.com:8080/Home/Content/15f8399d-24e9-402c-a1a7-a64900b098e4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中共南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
中共南宁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
综合科科员(10040001001) |
伦俊芝 |
女 |
壮族 |
16101401820 |
138 |
73.8 |
3 |
21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