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结合报名及资格复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广安市医保局综合管理(二)职位的报考年龄由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调整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内容不变。
 咨询电话:0826—2332522
 监督电话:0826—2568838 0826—2393328
 本补充公告由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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