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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