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德阳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 |
内容 |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关于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德阳市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关于“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录同类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规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局、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面试达到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考试总成绩的通知》(川公局发〔2016〕9号)确定的2016年四川省面试达到开考比例职位最低分(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60.2分、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64.1分、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61.45分),2016年我市共107名考生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8月2日(星期二)进行。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和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并准备450元体检费,于2016年8月2日上午8点前到中共德阳市委大门口(德阳市长江西路一段12号)统一集合。考生未在规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注意事项 考生体检前注意调节好饮食与休息,勿熬夜,禁饮酒及进食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验,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本公告由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请咨询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电话:0838-2305075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2016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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