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乐山市市中区2016年上半年公招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察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考生: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安排,全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考录用公务员工作已进入考察环节,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区2016年上半年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察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察内容 考察主要对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全面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二、考察对象 报考区司法局(职位编码:26100033)、区人社局(职位编码:26100034)、区环保局(职位编码:26100035)、区社保局(职位编码:26100036)、区食药监督稽查大队2(职位编码:26100038)、区环境监察大队(职位编码:26100039)、区就业局(职位编码:26100041)、区统计普查中心(职位编码:26100042)体检合格的15名考生(名单附后)。 三、考察工作要求 1.考察表填写工作。请考生到“乐山人才服务网”下载《乐山市市中区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察表 》和仔细阅读考察表填表说明后,再填写表格。考察表请全部填写电子版,考生填写好后先传我局干部股检查后(邮箱:106049941@QQ.com),再用A4纸打印正反面一式两份(即两张)办理相关手续。 2. 个人档案调取工作。请考生在8月10日前到我局干部股办理调档手续(联系电话:0833-2131732)。 3.直系亲属证明。请考生到本人和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证明材料(1份加盖鲜章)。 4.考察表原件、本人及直系亲属证明材料原件请考生务必于8月15日前交到区人社局干部股(地址:乐山市中区玉堂街105号)。 四、其他要求 1.考察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应保持整洁,不得有明显褶皱和污渍,不得用传真件或复印件,不得有涂改。 2.考察材料可由考生本人交,也可委托他人交表。 3.若有特殊情况,可另附相关材料说明。 4.请各考生于规定时间按要求交表,逾期未交责任由考生承担。 5.所有考察材料及证明材料请用A4纸。 乐山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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