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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招录法医狱医专业人才公告》精神,现将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招录法医、狱医专业人才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1、测评时间:2016年8月8日。 2、测评地点: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2),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6:30在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警体馆前集合。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上午8:00还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需提交书面申请及正规医院出具的怀孕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27-67122236。 湖北省公安厅 2016年8月4日 附件: 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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