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6年湖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长兴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谢易达、郑维固2位同志为长兴县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对象异议或其他问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长兴县委组织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当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9日——2016年8月25日 监督电话:0572-6024051、0572-6022838 中共长兴县委组织部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9日 附件:2016年长兴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之三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9日-2016年8月25日 监督电话:0572-6024051 6022838 |
序号 |
录用单位 |
录用职位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性别 |
公示单位 |
1 |
长兴县公安局 |
人民警察 |
05301077513 |
谢易达 |
男 |
长兴县公安局 |
2 |
长兴县公安局 |
法医 |
05301077507 |
郑维固 |
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