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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决定,对我市2016年度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8月10日至16日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的天水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共198人。 二、培训内容 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依法行政知识,公务员行为规范,精神卫生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公务礼仪,公务员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8月31日至9月9日 报到时间:8月31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培训地点:天水市行政学院(市委党校) 联系人:巩志诚 联系电话:0938--8384334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10元,报到时缴天水市行政学院教务处。 五、其他事项 1.所有新录用人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培训,未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试用期满后暂缓考核,待参加初任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和任职定级。 2.培训班实行考勤、考试、考核和培训登记制度。学员的考试、考核成绩登记在培训证书上,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含到课率)记入培训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任职定级和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3.培训期间食宿自理。需住宿的,报到时可与市行政学院教务处联系学员宿舍。 中共天水市委组织部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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