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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南通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6年9月7日上午9:00-11:00,南通市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市行政中心东南侧)主楼市总工会D1021会议室。 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对象 适岗评价、笔试成绩按6:4折算得分(有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适岗评价成绩按适岗评价和专业能力测试5:5比例折算)。每个职位按遴选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和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职位有要求的); 4.奖励证书;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相关任职经历证明; 7.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8.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 9.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只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印章); 10.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于副科级以上的报名人员,须由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明确意见并盖章); 11.职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第9项除外)。 四、其他事项 1.请考生本人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自动放弃或经资格复审确认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同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自动放弃者需于9月6日下班前向遴选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6日 附件: 1.资格复审分组安排 2.2016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成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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