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遴选对象 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6年10月17日。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8.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调配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6年南充市仪陇县县财政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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