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体检 体检由市委巡察办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二)市委组织部审定 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正式确定遴选拟调候选人,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三)公示和调动 将拟调人员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眉山市委巡察办2016年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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