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本县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在编在职教师除外),在乡镇(街道)、部门工作满二周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10月31日),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二)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资格以上的或担任副股级2年,正股级1年以上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 选调岗位 | 
			选调对象 | 
			性别 | 
			所学专业要求 | 
			选调人数 | 
		 
		
			| 价格检查分局 | 
			公务员或 参公管理人员 | 
			女 | 
			建筑类、土木类、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法学类 | 
			1 | 
		 
		
			| 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编在职教师除外) | 
			男 | 
			建筑类、土木类、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法学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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