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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审内容说明: 1、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主要内容:***选调生为***学校***学院应届毕业生,该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规定,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未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等情况。(学校可按照此模板出具证明,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2、由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3、请学校对选调生进行考核。 主要内容参见选调生录用考核模板。沟通校就业指导中心指派考核人(无需盖章) 二、政审材料邮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新发路577号 吉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孙宇(收) 联系电话:0431-88792650 13630529580 邮编:130055 核材料模板.doc 易贤下载网:2016年吉林省面向国内重点院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政审及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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