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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充实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市委同意,决定采取遴选方式,在全市选调7名工作人员到市纪委监察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乡镇、市直部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符合条件的试用期满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扎实,踏实肯干; 2、愿意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为人正派,充满正气,敢于担当;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40周岁以下(即1977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功底;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遴选程序 1、自愿报名 报名者认真填写《宜都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于元月10日前到市纪委报名。报名地点:市纪委205干部室,联系人:邹吉蓉,联系电话:13972530941。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格式电子版; (2)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现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独立完成的文字材料成果复印件。 2、考试考核 (1)笔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和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纪委常委集体对应试人员进行单独面试。 (3)考察考核。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 3、确定对象 根据考核情况,提请市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对象,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纪委干部室负责。 中共宜都市纪委 宜都市监察局 2016年12月22日 附件:宜都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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