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湖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湘人社函〔2016〕51号)文件精神,报考武陵区乡镇财政所职位杨修文、鼎城区乡镇机关2职位胡晓芸、鼎城区乡镇机关4职位胡迪、澧县乡镇机关2职位刘龄韩、澧县乡镇机关3职位胡华5名考生在2016年7月份体检期间,因怀孕部分项目未进行体检而暂缓录用。现对杨修文等5人进行补检,体检结论均为合格。确定杨修文等5人为常德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号 |
招录机关 |
招录职位 |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 |
1 |
武陵区 |
乡镇财政所 |
杨修文 |
女 |
11070404613 |
事业单位职员 |
2 |
鼎城区 |
乡镇机关2 |
胡晓芸 |
女 |
11070203717 |
事业单位职员 |
3 |
鼎城区 |
乡镇机关4 |
胡 迪 |
女 |
11070303224 |
大学生村官 |
4 |
澧 县 |
乡镇机关2 |
刘龄韩 |
女 |
11070701618 |
待业 |
5 |
澧 县 |
乡镇机关3 |
胡 华 |
女 |
11070703302 |
待业 |
公示时间为7天: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2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监督电话: 0736-7786126(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 0736-7893117(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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