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根据《开州区2016年公开遴选部分区级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经体检、考察,现将进入遴选试用阶段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意见单位及电话
 受理单位:开州区委组织部、开州区人力社保局。
 受理电话:52218233(区委组织部) ,52218882(区人力社保局)。
 三、公示要求
 (一)如认为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遴选的情况,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意见单位反映。
 (二)反映情况必须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并对所反映问题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对反映可能影响遴选试用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再进行研究是否遴选试用。
 附件:进入遴选试用阶段人员公示表
 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4日
 遴选试用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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