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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贡市2016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
内容
    根据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公务员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安机关特警职位按面试前折合总成绩,下同),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或心理素质测试为“不宜录用”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2.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复审地点:请各位考生准时到自贡人力资源市场(地点:自流井区交通路1号,原市人事局大院内)进行资格复审。
    联系电话:
    自贡市公务员局 0813-2204158
    三、递补工作
    递补时间:2017年3月3日
    上午9:30-11:00 下午14:30-17:00
    递补资格复审工作于2017年3月3日下午17:00结束。依次递补考生需在接到通知后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届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面试资格复审确认表》(见附件3)、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工作证》(未就业人员不提供;有工作单位但未办理《工作证》的,须提供单位员工证明见附件4)、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明确2年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见附件5)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未按时注册的,应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式样见附件6;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报考手续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五、相关事宜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资格复审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替。因考生本人所留联系方式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联系,且考生本人也未主动与所报考市、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询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grsj.gov.cn),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相关信息。
    附件1:自贡市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附件3:面试资格复审确认表
    附件4:单位员工证明
    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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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5: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