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怀化市新晃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选调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新晃县城市管理工作,根据(2016)第2号新晃侗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精神,经大队部务会研究,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性质人员(教师除外)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通过面试及资格审查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遴选,确保遴选人员适应工作需要。 二、选调计划 面向全县(教师除外)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踏实,爱岗敬业,领导和同事认可,群众公认。 2、本县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教师除外)工作人员,参加工作3年以上(含3年)。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按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试用期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按照选调的条件,在新晃政府网公开发布选调信息。 (二)受理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1日—24日。 2、报名地点:新晃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5室(联系电话:0745-6261179)。 3、报名者需提供:本人学历证(含第一学历)、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符合条件人员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一份报名表,选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报名时交新晃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5室。 (三)面试 1、报名人员根据不低于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报名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不核减选调计划。形不成竞争的面试分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进行。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县人社局一起组织考察。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六)确定人选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名单报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部务会研究,再报县编办、人社局同意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人员调动 经研究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到岗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按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上班。 本次公开选调相关事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整个选调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新晃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7年2月9日 相关附件: 新晃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