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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于2016年12月19日发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宣传部选调公务员公告》(详见本公告栏),面向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为优化选人用人范围,经研究,决定对《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宣传部选调公务员公告》作部分变更,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的年龄要求由“35周岁以下”变更为“40周岁以下”; (二)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17年2月24日。 高明区委宣传部收到资料后,将择优确定考试人员。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踊跃报名。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宣传部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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