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份 |
分数线 |
| 2016 |
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权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
| 2015 |
2015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权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
| 2014 |
2014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权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
| 2013 |
2013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权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5分。 |
| 2012 |
2012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
| 2011 |
2011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
| 2010上 |
2010年辽宁省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
| 2010下 |
2010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5分。 |
| 2009 |
2009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
| 2008 |
本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总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能低于50分。 |
| 2007 |
两科总分不得低于120 , 考试科目为一科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科目为两科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20分。 |
| 2006 |
考试科目为一科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科目为两科的,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20分。 |
| 2005 |
省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35分。 |
| 2004 |
省直部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