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福建招考公务员加试专业科目的考试总成绩如何合成? |
内容 | 问:福建招考公务员加试专业科目的,考试总成绩如何合成? 答:加试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其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分别为: 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50 %;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口试×25%+面试成绩×25 %; 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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