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泸州市纳溪区2016年下半年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 | ||||||||||||||||||||||||||||||||||||
内容 | 根据泸州市《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因26040030、26040039两个职位的2名考生体检环节放弃,故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名考生进入体检程序,现将泸州市纳溪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递补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8:00前到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底楼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按本公告要求,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报到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电子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5、考生须准备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和体检费500元,体检费由医院按实收取。并请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6、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须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0830—4212407(纳溪区考试中心)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 附件:泸州市纳溪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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