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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在全国范围遴选公务员10名。 一、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勉尽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主任科员(含)以下职务。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非广州市户籍的要求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7.遴选对象不得具有遴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的情形。未达中央和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者,正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者,均不列入遴选对象。 (二)岗位条件 见附表。 二、遴选方式及程序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报名材料请于2017年5月5日(以收寄邮局时间为准)前寄(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信封请写明“遴选公务员”)。 2.初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工作小组按岗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 3.测试。初选合格者,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进行测试。未通过初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4.测试合格者,经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测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期间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可以体现个人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文字材料三篇。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31 联系电话:020-83138763 传真:020-83138763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 附件: 1.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遴选公务员岗位条件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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