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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派驻(出)机构选调录用干部办法》和《韶关市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干部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同时依照《乐昌市纪委、监察局2017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等程序,并经委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谢路根、刘智立、赵俊、欧树红、曾文思等五名同志作为拟选调人选,安排到市纪委监察局跟班实习,现予以公示。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或其他问题,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乐昌市纪委监察局反映。 谢路根,男。 刘智立,男。 赵俊,男。 欧树红,男。 曾文思,女。 公示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3日(共7天) 监督电话:0751—5553120 受理科室:乐昌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监督室 中共乐昌市纪委 乐昌市监察局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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