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年丽水市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青田县人力社保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丽水市范围内的青田县户籍(或原青田县户籍)在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进入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队伍2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9日),且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情况); (三)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9日以后出生),有办公室综合文字工作经历或者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署名文章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政治素质好,吃苦耐劳,品德端正,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按要求填写《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县外工作人员报考还须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名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从事过综合文字工作的同志,可以提供展示自身综合文字功底的材料或文章。 报名地址: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县府大院内) 报名时间:2017年6月9日(周五) 咨询电话:0578-6823542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考察对象通过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选调的岗位及具体要求 本次共选调青田县人力社保系统参公人员3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选调入围人员的具体岗位,由县人力社保局党组结合岗位匹配性,经综合研究后统一分配转任。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15 个工作日内到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本通告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31日 附: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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