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7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全省考调事业单位公告 | ||||||||||||||||||||||||||||||||||
内容 | 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贵安新区直属的正县级机构,下设直属副县级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现面向全省公开考调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考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考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7人,事业编制,其中:安全生产方面执法人员2人,农业、林业、水务方面执法人员2人,交通系统执法人员2人,规划建设方面执法人员1人。 二、考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较强,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执法工作经历满3年以上(以省法制办颁发的执法证为准),年龄40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职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四)考试 考试分闭卷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体检人数按照考调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3天)满后,参加体检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本人。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到上一级综合性医院复查1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取消体检资格存在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经体检合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综合报告向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在考察中发现日常工作表现有反映不良的情况,以及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有虚假的情况,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考调资格。 组织考察不合格存在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调动 组织考察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调工作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指导下,由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调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调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考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考调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中国贵州贵安新区网站发布的信息。 咨询电话:0851-88916899(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科)。 监督电话:0851-88900120 。 (联系人:黄薇;联系电话:18886000086) 附件:贵州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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