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 | 各位考生:
 现就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进一步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检查对象:经6月16日、6月19日体检后尚未作出体检结论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进一步检查时间、集中地点:
 时间:定于2017年6月23日上午进行。
 集中时间及地点:考生须于当天上午6:30准时到达汕头市财政大楼二楼平台(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东门进入)报到,不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准时到达集中地点。
 (二)体检须知等注意事项参考《汕头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三)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查阅到本通知后请主动与招考单位取得联系。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0日
 汕头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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